尊敬的参保人:
您好!
为减少特殊时期就医购药直接接触,防范疫情传播,保障您的健康,我们特倡议您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,就医购药时可以“零接触”结算支付,享受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。
一、医保电子凭证的作用
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,全国推广应用,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,具有安全、可靠、便捷、唯一等特征,标志着医疗保障从“卡时代”到“码时代”的跨越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,直接用手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,无需携带实体社保卡,安全、方便、快捷。
二、激活对象范围
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(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)。
三、常用激活方式
(一)打开微信,搜索关注“我的医保”,点击“医保凭证”—“激活凭证”,按提示操作。
(二)打开支付宝,搜索“医保电子凭证”,填写各项信息—同意协议并激活—进行身份验证,即可领取。
(三)下载安装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,点击首页“医保电子凭证”,按照提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
(四)通过工行、农行、中行、建行、华夏、浦发、邮储等手机银行APP或到营业网点激活。
特别提示:亲情账户激活方式
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、年龄尚小的未成年人以及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,通过家庭成员的智能手机下载安装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,激活本机医保电子凭证后,点击底部菜单栏“我的”进入个人中心页面,在“我的家庭成员”版块点击图标“+”,按提示添加亲情账户,也可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
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!目前,我市各医保定点药店、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部分定点医院均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。我们将持续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,不断扩大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凭证开通数量,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、应用丰富、全国通用、安全可靠的优势,更好地为您进行医保服务!
再次倡议大家积极领取医保电子凭证,并主动邀请家人朋友及时激活使用,全力加速推进医保“码时代”到来!